江西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07-24 10:09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的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我校将开展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学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我校在“ 2020软科中国财经类大学”位列第7名,“ 2020软科中国大学排名榜”位列全国第109名,在“2020中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指数”排名中位列全国高校第88名,也是江西省唯一进入百强的高校。
学校坐落英雄城南昌,多年来秉承“信敏廉毅”的校训和“敬业乐群、臻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共设有16个本科教学学院,拥有1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一流专业,学校两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学校办学以来,已向国家输送各类人才20余万人,培养出了社会各界所需的一大批骨干和精英人才。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报考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③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拟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所在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门类 |
拟分配计划数 |
1 |
国际学院 |
会计学(国际会计)◆□△ |
120203K |
管理学 |
50 |
2 |
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 |
020301K |
经济学 |
50 |
|
3 |
工商学院 |
市场营销(国际营销)◆□△ |
120202 |
管理学 |
80 |
4 |
市场营销◆□△ |
120202 |
管理学 |
80 |
|
5 |
工商管理△ |
120201K |
管理学 |
80 |
|
6 |
人力资源管理 |
120206 |
管理学 |
80 |
|
7 |
物流管理 |
120601 |
管理学 |
80 |
|
8 |
财税学院 |
财政学◆□△ |
020201K |
经济学 |
50 |
9 |
税收学△ |
020202 |
经济学 |
70 |
|
10 |
行政管理 |
120402 |
管理学 |
30 |
|
11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20403 |
管理学 |
30 |
|
12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120203K |
管理学 |
150 |
13 |
财务管理△ |
120204 |
管理学 |
70 |
|
14 |
国贸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401 |
经济学 |
150 |
15 |
电子商务 |
120801 |
管理学 |
80 |
|
16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020101 |
经济学 |
250 |
17 |
国民经济管理△ |
020103T |
经济学 |
50 |
|
18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020301K |
经济学 |
60 |
19 |
保险学△ |
020303 |
经济学 |
60 |
|
20 |
金融工程 |
020302 |
经济学 |
120 |
|
21 |
统计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020102 |
经济学 |
90 |
22 |
应用统计学 |
071202 |
理学 |
60 |
|
23 |
信息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070102 |
理学 |
30 |
2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工学 |
30 |
|
25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20102 |
管理学 |
30 |
|
26 |
旅城学院 |
工程管理△ |
120103 |
管理学 |
50 |
27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120104 |
管理学 |
50 |
|
28 |
旅游管理△ |
120901K |
管理学 |
80 |
|
29 |
法学院 |
法学◆□△ |
030101K |
法学 |
40 |
30 |
法学(国际经济法)◆□△ |
030101K |
法学 |
40 |
|
31 |
法学(法务会计) ◆□△ |
030101K |
法学 |
40 |
|
32 |
法学(数据法学) ◆□△ |
030101K |
法学 |
40 |
|
33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080902 |
工学 |
200 |
34 |
物联网工程 |
080905 |
工学 |
200 |
|
35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050262 |
文学 |
80 |
36 |
人文学院 |
新闻学 |
050301 |
文学 |
80 |
37 |
社会工作□△ |
030302 |
法学 |
40 |
|
38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130202 |
艺术学 |
30 |
39 |
环境设计 |
130503 |
艺术学 |
30 |
|
40 |
产品设计 |
130504 |
艺术学 |
30 |
|
41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艺术学 |
30 |
|
42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040203 |
教育学 |
30 |
合计 |
3000 |
说明:
1.学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预计为3000名,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下达计划,参考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各专业收费严格执行经江西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
3.考生申请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两个专业英语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的基本要求;申请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七个专业数学需满足“修读过微积分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数学类课程”的基本要求。
4.专业名称后加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专业名称后加◆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专业名称后加△为江西省专业综合评价排名第一专业;
专业名称后加□为省级一流专业;
专业名称后加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专业名称后加为国际化办学特色方向。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28日12:00
2.报名办法及流程
(1)登录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jy.jxufe.edu.cn/web/index.html),在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完整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2)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江西财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平台进行注册和申请,认证平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⑤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公章);
⑥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CET-4/6)证书。
(3)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每位考生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一个“备选志愿”。因部分专业对考生申请条件有单独要求,请考生慎重选择,谨慎填报志愿。具体专业要求详见:三、拟招生专业与计划中说明第3点。
(4)报名要求
①报名表提交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报名表信息与报名系统提交信息不一致时,以报名信息系统为准;
②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③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录取结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上传材料全部在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五、资格审核及考核
1.资格审核
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7月29日—7月30日,审核结果在各学院网站公布。
2.考核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线上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30日—7月31日。各专业具体时间及面试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公告。
六、录取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考核办法,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于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专业缺额情况,遵循考生意愿,由考生填报备选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第二次考核。按照考核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公告。
3.全校拟录取名单将在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西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相关考生获得正式录取资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报到
1.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延期,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被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报名期间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学校将对以上材料进行复核检查。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②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的;
③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4.为了保障考生身体健康,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
3.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未满一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7.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参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学生资助、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方面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九、其他
1.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2.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635
纪检监察邮箱:jcjiwei@jxufe.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jy.jxufe.edu.cn/web/
微信公众号:江财招生(微信号:jxcdzsb)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双港东大街168号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30013